事項名稱:進口成套設備檢驗
辦理機構:
朝陽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海淀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豐臺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檢驗檢疫局機電科
順義檢驗檢疫局機電科、化礦金科
通州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天竺綜合保稅區辦事處業務監管科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平谷辦事處工業品科
辦理地址:
朝陽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北京朝陽區東四環南路甲1號
海淀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北京市海淀區德政路10號
豐臺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豐臺區五里店259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檢驗檢疫局機電科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6號
順義檢驗檢疫局機電科、化礦金科
北京天竺空港工業區天柱東路乙3號
通州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北京市通州區土橋新橋2號
天竺綜合保稅區辦事處業務監管科
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檢驗檢疫查驗中心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平谷辦事處工業品科
平谷馬坊鎮馬坊國際物流基地東區聯檢大樓
辦理電話:
朝陽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58648282
海淀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58648228
豐臺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58648230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檢驗檢疫局機電科 58648441
順義檢驗檢疫局機電科、化礦金科 58648558、58648523
通州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58648227
天竺綜合保稅區辦事處業務監管科 58648511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平谷辦事處工業品科 58648380
監督電話:58619103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檢驗指南:
一、業務概述
本業務所指成套設備適用于完整的生產線、成套裝置設施(含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成套裝置設施和與國產設備配套組成的成套設備中的進口關鍵設備)。包括成套的生產裝置和使用裝置。
二、相關術語和定義
1.成套生產裝置:指能夠生產、制造、加工某種成品、半成品以及能源、原材料等的系列化裝置。
2.成套使用裝置:指由主、輔設備配套使用,共同完成一種或多種功能的裝置。
三、業務劃分:
朝陽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所轄區域:朝陽區、東城區、西城區
海淀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所轄區域:海淀區、昌平區、延慶縣
豐臺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所轄區域:石景山、豐臺區、門頭溝區、房山區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檢驗檢疫局機電科
所轄區域: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順義檢驗檢疫局機電科、化礦金科
所轄區域:順義區、懷柔區、密云縣
通州檢驗檢疫局工業品科
所轄區域:通州區
天竺綜合保稅區辦事處業務監管科
所轄區域:天竺綜合保稅區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平谷辦事處工業品科
所轄區域:平谷區
四、成套設備的檢驗要求
(一)裝運前預檢驗
進口大型成套設備和在國內不具備檢驗條件,到貨后不能進行解體檢驗的一般成套設備的進口商、收貨人應在簽訂的進口貿易合同中注明裝運前預檢驗、監造或者監裝等條款。并將相關資料提交北京檢驗檢疫局審閱。
(二)到貨檢驗
1.開箱檢驗:
收貨人在貨物運抵,且開箱場地、檢驗條件、相關檢驗文件均具備的情況下聯系相應檢驗人員實施開箱檢驗。
2.設備性能檢驗
設備在安裝調試和具備運行條件時應聯系相應檢驗人員實施安裝調試、空載負載、生產考核等方面的性能檢驗。
提交材料(辦理事項時用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裝運前預檢驗審核資料:
擬進口成套設備貿易合同
擬進口成套設備清單
二、到貨檢驗審核資料:
(無特殊說明均可提供復印件,但我局檢驗人員有權查看其正本,核查其文件的有效性):
1.報檢單(正本);
2.報檢委托書(正本,無報驗資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
3.外貿合同;
4.外貿發票;
5.提運單;
6.裝箱單;
7.進口成套設備組件的安全質量許可證(“3C”證書)或制造許可證(鍋爐壓力容器);
8.報關單(申請出具檢驗/鑒定證書時需要,只作一般檢驗時,建議也提供此文件);
10.進口許可證明(如有特殊要求)
11. 設計、制造、安裝和檢驗所依據的規程、規范和標準(可在檢驗現場提供)
12. 隨機技術資料(可在檢驗現場提供)
辦理依據:
原國家商檢局《進口成套設備檢驗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相關法規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